昨天,與客戶聊天聽到一個真人真事,令人氣憤得半夜睡不著覺;好不容易睡著了,又被隔壁的呼嚕聲吵醒。想給朋友做一個全球一百間媒體的訪問,讓如此無恥的事件爆光,讓世人知道這是一個多麼不守契約的「地帶」。
朋友的父親經營煤炭生意,非常富有。在世時,給兒子在內地某保險公司買了一份保單。父親過世後兒子拿著保單向某保險公司取款。保險公司要求提供父子關係證明,這也很好解決,有戶口本可以證明;第二個要求提供證明其父親沒有私生子。朋友氣氛地說:「臥草!這怎麼證明?哪個部門可以開這樣的證明?」最後,當然是拿不到半毛錢。
我得感謝國內的這間保險公司,如果他不是如此無理地拒絕賠付,我這朋友也不會輾轉來到香港。
香港的保單在簽署時指明受益人,如果,持有人真的不幸身故,受益人只須拿著身份證明取款,簡單完成整個賠付手續。至於,有沒有私生子、其他私生子,有沒與外星人生過其他外星人沒有半毛錢關係。保單指明誰是受益人,誰就拿錢走人。
好在還有香港,否則,沒有否則了。
國內的保鮮公司買的時候甚麼都行,賠的時候嘛也不行。